一、奖学金简介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北京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专项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人。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以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结果为依据,获奖学生应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生活简朴,道德品质优良。
5.符合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6.参评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应位于班级前40%(含40%);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申请。
7.“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推选名额为9名,根据各年级贫困生人数,大二至大四每个年级推选名额为3名。
三、评选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
2.公司受理申请,并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年度分配指标开展等额评选工作。
3.评选结果报学生处资助中心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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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9日